圖為涉事微博截圖。 王榕春 攝
  中新網福州10月18日電 (王榕春張寧對湖綜)福州市倉山警方於18日晚間通報,“福州一酒吧發生鬥毆事件並導致1死2傷”的網絡謠言發佈者系福州一高校大三學生楊某(平和人,男性,22歲)。
  2014年10月18日凌晨2時許,一名昵稱為“騰訊大閩網”的網民在新浪微博上發文稱“凌晨,在(福州市倉山)學生街kk酒吧樓下發生打架事件,造成一死兩傷”,微博還附有多張照片。因該網友名為“騰訊大閩網”,被廣大網友以為是官方言論,截止18日上午10時許,楊某發佈的微博謠言就被轉發、轉載、評論數百條,瀏覽量數萬次,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公眾的恐慌,造成不良影響。
  發現該言論後,福州倉山警方於18日下午在官方微博回應稱經調查,該微博內容不實,系謠言。
  倉山警方稱,經調查,當日凌晨在KK酒吧並未發生鬥毆事件,也無人員受傷,實情系福州市民蔡某、陳某等6名青年在聚會飲酒後發生爭執拉扯,其中一名蔡姓男子因酒力不佳當場昏倒在地,另兩名男子王某、陳某也因不勝酒力癱坐地上。民警到現場後已將蔡某交由福州市二醫院進行醒酒處置,今天早上所有人員都已清醒。
  18日晚間,倉山警方再次通報調查情況。通報稱經多方查找,警方發現自稱“騰訊大閩網”的人其實是一名首山路附近某高校大三學生楊某(平和人,男性,22歲)。18日下午17時許,倉山警方將楊某帶到派出所詢問情況。據楊某交代,18日凌晨0時許,其與素未謀面的微信女網友聊天時,那名女網友告訴他在首山路KK酒吧附近看到有人打架,好像有一個人被打死,兩個人受傷,並將部分手機拍攝的現場相片傳給楊某。楊某收到信息後,覺得這是一個提升自己網絡“知名度”的好機會,在未核實該信息真假的情況下,就急忙在新浪微博上發佈上述博文。
  後因害怕自己的捏造的虛假事實“曝光”,楊某便將該條微博進行刪除,但儘管如此,不良的社會影響已經形成。鑒於楊某尚屬於在校生,且這之前未發現違法記錄,倉山警方依法對其處以了行政處罰。
  福州警方提醒:根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:
  一、散佈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
  二、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;
  三、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  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,編造、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:編造爆炸威脅、生化威脅、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後果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(完)  (原標題:網曝福州酒吧鬥毆致1死2傷續:造謠者系一大學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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