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加拿大《明報》報道,中國女留學生周某涉嫌9月在多倫多大學內用刀刺傷男教授,被控4項刑事控罪的案件,被告的辯護律師8日指由於被告不是加國公民,她獲保釋的機會較困難。
  該案原本應於8日在中區College Park法院舉行保釋聆訊,但由於控辯雙方於8日早晨才接到被告的精神鑒定報告,因此要延期至下周舉行。
  被告的辯護律師慄鈞在庭外向傳媒表示,由於被告不是加國公民,於保釋聆訊時,向法官呈交證據說服法官批准被告獲保釋的責任,便落於被告辯護律師身上。若被告是加國公民,便要由檢控官向法官提供不應獲保釋的論據。
  他說,辯方要求保釋時可提出3級論據,初級論據是說服法官被告獲保釋後不會跑掉;中級論據是被告獲保釋後不會對公眾構成危險;第3級論據是讓被告獲保釋之後公眾不會感到不公平。
  他指出,另1項問題是要尋找加籍擔保人,才能令法官較為信服。如擔保人是加拿大公民,在加國有工作、家庭及固定收入,為被告提供擔保會較令人信服。
  慄鈞續稱,通常當非加拿大籍人士在加國被控嚴重刑事罪名成立,若該項刑事控罪被判罪成時的最高刑罰是入獄逾10年的話,被告於服刑後,加國政府可能會根據加國的移民法例第36條,判被告要被遞解出境。
  他指出,周某被控嚴重傷人、用武器襲擊、藏有武器及刑事騷擾等4項罪名。
  其中用武器襲擊、藏有武器及刑事騷擾3項控罪的每1項控罪,其最高刑罰都是入獄10年;嚴重傷人的最高刑罰更是入獄14年。
  被告周某8日早晨出庭時,蓄了個“男仔頭”短髮,其辯護律師慄鈞要她在1份文件上簽了名。
  該案發生於9月10日。根據警方發出的新聞通告,21歲被告周某涉嫌當天下午前往位於Russell St夾士巴丹拿路的多大一間教授辦公室,先是與一名42歲的男教授進行短暫的交談,跟著涉嫌拿出一把刀向對方展開襲擊。遇襲男教授最終將她制伏,其他目擊者亦趕到現場,等警方到現場。
  負責該案件的多倫多警隊52分局尚卡蘭(Jason Shankaran)探長曾表示,該名受害人是被告的前導師,事件中他的手腕、大腿及臉部受到刀傷,需送往醫院護理,但並無大礙。  (原標題:加拿大中國女留學生刺傷教授被控 難獲保釋機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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